建永动态 | 甲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建永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助委托人成功回款!

来源: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04

针对工程款纠纷的问题,很多时候,乙方就算是打赢了官司,也未必能拿到钱,因为甲方公司可能存在各种财务问题,甚至会进行资产转移,导致无可执行财产。因此,对于乙方而言,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不仅要考虑如何打赢官司的问题,更要考虑打赢官司后如何将工程款执行到位的问题!


今天,建永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介绍此前我所曾代理过的一起工程款纠纷案,甲方公司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却不肯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建永律师凭借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成功帮委托人追回了应得的工程款!


  案情简介  



秦某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名下,承包了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的案涉公路工程项目。随后,秦某将案涉工程中的防护栏工程分包给了李总,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


合同签订后,李总按约定入场施工,并完成了全部的工程,但工程竣工验收后,秦某始终不肯按结算价格支付全部的工程尾款,多次催收无果后,李总遂委托建永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我所由梁天海律师与龚政海律师联手负责,将秦某及其挂靠的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两个:


秦某是否应该向李总支付工程款,如需支付,金额为多少?


被挂靠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强制执行  



接受李总公司的委托后,我所由梁天海律师与龚政海律师联手负责,将秦某与其挂靠的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审过程中,梁律师与龚律师为了实现让工程款更稳的目的,申请了财产保全。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秦某在协议中承诺了付款时间与数额,但截至最后的约定日起,秦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多次催告无果后,梁律师与龚律师遂以《调解协议书》为依据,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最终,经过梁律师与龚律师的积极办理,法院同意了我方的强制执行申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我方委托人李总已收到全部款项。


  结语  


对于工程款案件纠纷,要想能够实现“稳、多、快、赢”四大目标,把案件交给专业的律师来办理才是最好的选择,就比如本案,如果没有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即便是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到钱。


建永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工程款案件二十余年,始终致力于让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诉前发函、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行政投诉、协商解决、主张优先受偿权等多种方式,尽力做到既要打赢官司,还要确保打赢后能拿到钱。


建永律所不仅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还具备非常成熟的标准化办案流程。若您遇到任何工程款难题,都可以随时联系建永,我们将根据您的案情,制定出最合适的诉讼策略,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