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长城证券达成长期战略合作

来源:建永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13

近日,我所与长城证券在四川成都共同达成为期五年的框架合作协议。 


 

在合作期限内,与相关资源方共同策划和运作相关主题活动,在各自公司制度范围内互换商业信息和宣传。长城证券为我所提供的商业信息和项目机会包括:新三板挂牌、持续督导、定向发行、做市;公司债券、企业债承销;IPO、并购重组等传统投行类业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质押、定增、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企业财务顾问综合服务等。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股东有华能资本服务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长城证券已经成长为一家资质齐全、业务覆盖全国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形成了多功能协调发展的金融业务体系。经营范围覆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