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项目清单量与实际量相差甚远,可以以实际量调整总价吗?

作者:     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3-04

所谓的总价包干合同,就是固定总价合同,指的是在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的前提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价一次性包死,工程总价固定不变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即便是合同约定了总价包干,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仍然可以要求调整总价:


第一,固定总价只是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总价才会包干;如果实际的施工内容超出了合同中的施工范围,那么应该以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总价。


第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虽然约定了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但是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未明确,以至于实际工程造价大幅高于固定总价情况的出现,这时也应该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否则,将有失公平。


第三,如若发生了情势变更或建设单位违约的情况,承包人也可以以情势变更及建设单位违约等理由来请求变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