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元明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建议企业家慎重选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若确实需要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严格的区分,以避免“空姐”的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余春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虽然全国各地出台限购令,但基于鼓励交易原则,对于限购前已经依约付款并交房,仍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作者:余春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考虑到如果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能否以其他方式付款否则,如未获得按揭贷款可能会造成违约责任,最终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杨丽娟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购房与租赁分开,开发商向投资者转嫁经营风险。在经营不善时,要么是所谓的经营管理公司承担责任,要么是投资者自己“自食苦果”,开发商则“独善其身”。
作者:范峪旖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律师建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发起人之间通过书面方式(协议、会议纪要等均可)明确每个发起人的分工、职责、权限,建立资金监管和工作监督机制,并明确公司设立过程中需对外支付的费用范围,超出该范围的支出均不属于公司设立的必要支出,以尽可能避免出现上述情形。
作者:范峪旖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笔者支持“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裁判观点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尚需在立法层面对股东补充赔偿责任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规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
作者:梁天海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郑某、高某应当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对购房和按揭贷款的影响有充分、合理的预期,然而郑某和高某在明知自己名下已有多套房屋,不能再购买的情况下仍然与团泊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楼宇认购书》,这种情况若要解除合同的话,就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作者:赵丽娜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相关发承包主体为规避法律法规对上述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往往采取劳务分包、内部承包等来实施工程,如何准确认识合法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内部承包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之间的区别,也直接影响到各利益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
作者:赵丽娜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因业主或其他不能归责于己方的原因发生停工时,承包方不应盲目等待而放任停工损失的扩大,而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如自行做好人员、机械的撤离等工作,以减少自身的损失,在双方未对停工进行约定时,不应轻易放弃权利,尽量在与业主及监理方的沟通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积极索赔,争取尽量得到合理补偿。
作者:宋伶俐作者单位: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应当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及提高容积率是否对原告产生不利影响进行分析。